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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启刚回国投案,是中央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

导读 近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山西省追逃办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大同市监委等单位紧密合...

近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山西省追逃办和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大同市监委等单位紧密合作,成功将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郭启刚引渡回国投案。这一消息是中央追逃追赃工作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整治国有企业腐败和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重要里程碑。

郭启刚,1963年8月出生,曾担任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党委书记。然而,他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犯罪,在2019年7月选择外逃。经过长时间的努力,中央追逃办、山西省追逃办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在紧密合作,全力追查郭启刚的下落,并依法查封、冻结其涉案财物,最终使得他无法逍遥法外。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对郭启刚回国投案表示肯定,并将其视为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精神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的重要成果。这也是对追逃追赃“天网行动”的有力证明。同时,他向其他外逃人员发出了警示和劝告,希望他们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把握机会,尽早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

这起成功引渡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再次凸显了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和执法能力。他们将继续深化整治国有企业腐败,持续推进追逃追赃工作,以打击腐败、维护党风廉政和国家利益的行动,构筑起反腐败的坚实防线。

这一成功案例也向全社会传递出了坚决打击腐败的强烈信号,任何觊觎公权力的人都难逃法网。只要敢于违法乱纪,就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同时,也向外逃人员发出了明确的警示,即时放弃幻想,早日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只有自愿归案,接受法律制裁,才能减轻罪责,重新开始人生。

中央追逃追赃工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以持久的决心和强大的行动力,努力将更多的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引渡回国,维护党风廉政和国家的利益,实现反腐败工作的全面胜利。我们相信,在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通过追逃追赃工作的持续努力,我们能够建设一个更加廉洁、公正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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